海口离婚律师王淞欢迎您的访问!

海口离婚律师: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?

  当事人咨询:律师您好,我想咨询下,协议离婚的话,孩子的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?

  海口离婚律师解答:实际中,父母协议离婚时,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,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。并且,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,对抚养费数额、给付方式等问题,双方协商一致即可,没有强制性要求。所以,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,属于法律上的要求,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,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。

  另外,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,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:

  1、有固定收入的,按照月总收入的20~30%的比例给付;

  2、对于高收入的,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,可突破上述幅度;

  3、对于低收入的,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,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,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,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;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,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,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,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。

  4、对于无收入的,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;

  5、对于子女患重病、出国读书(须经双方同意)等特殊情况,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。

  依据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》的规定,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形时,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随时要求增加抚养费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法院起诉。

上一篇:律师普法:协议离婚,应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?
下一篇:什么情况下,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女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