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离婚律师王淞欢迎您的访问!

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?

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?

  海口离婚律师解答:

  (1)立案。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,符合立案条件的,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。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,15日内提交答辩状。

  (2)调解。在审理离婚材料后,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,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才会开庭审理。

  (3)开庭审理。

  一、在法院开庭审理中,具体的流程有:

  开庭审理前,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。审判员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;

  之后,开始法庭调查,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;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询问证人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

  询问鉴定人,宣读鉴定结论;

  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

  宣读勘验笔录。

  之后,开始法庭辩论,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双方互相辩论。

  二、审理期限

  一审: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,期限为三个月;’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,期限为六个月;’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,还需延长的,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再延长三个月。

  二审: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,审理期限为三个月;’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

  所以,一般来说,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(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),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,期限为三个月。

  (4)法院判决

  最后,根据庭审情况,会再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后,即行宣判。对判决不服的,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上一篇:律师普法:离婚诉讼的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?
下一篇:海口离婚律师告诉你,2021年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