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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离婚律师解答:分居离婚应收集哪些证据?

  当事人咨询:律师您好,我想问下,分居离婚应收集哪些证据?

  海口离婚律师解答:

  1、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;

  2、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;

  3、居委会(或物业)居住证明,水、电、煤气发票等;

  4、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;

  5、证人证言,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,亲戚或邻居,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。

  当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,对方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,即使否认了,如果对方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,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,因此从这一点来看,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使您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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